祝铭山(),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他由书记员做起,并参与了林彪、被分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出任常务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恢复工作后,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3年,刑事审判庭秘书,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1年6月,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一级大法官;还是北京大学、1964年9月毕业后,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1年入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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